第十四届中国航展吉祥物户外雕塑制作采购公告

来源:作者:发布时间:2022年10月20日 浏览次数: 【字体:

第十四届中国航展吉祥物户外雕塑制作采购项目已按规定完成采购前所有准备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内容、预算金额、项目报价上限、服务期限

(一)项目名称:第十四届中国航展吉祥物户外雕塑制作

采购项目。

(二)预算金额:¥52,000.00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伍万贰仟元整)。

(三)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按招标需求全部交付。

(四)服务内容:

1.采购品种:吉祥物户外雕塑

2.工艺玻璃钢

3.尺寸:1.2m高

4.工期12天

5.数量:2

(五)不可抗力条款:

1.如因不可抗力及新冠病毒疫情致使本合同出现无法履行、无法完全履行或延期履行的情况,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不可抗力及新冠病毒疫情致使本届航展延期或取消的,采购人有权终止采购程序。

二、报价人资格条件

(一)意向单位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有效注册的法人机构,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报名时,须提供意向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意向单位公章)。

(二)意向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内。

(三)意向单位具有广东省公安厅颁发的《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广东省外的供应商须具有在广东省公安厅备案有效的《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备案证》。

(四)意向单位近3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及分支机构报价。

三、服务要求

(一)投标方不得展示、销售本协议约定之外的任何产品,除非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否则招标方有权配合工商执法部门对违规产品进行处理,同时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纠纷和法律责任均由投标方独立承担。

(二)服务提供方不得将本项目转包,如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服务提供方负责。

四、报价文件

(一)意向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三)报价函(含税)。

五、采购说明

本项目只接受邀请单位参与投标报名,未受邀请单位谢绝投标。

如有质疑请致电:先生 13823062091。



珠海航展广告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