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届航展叉车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作者:发布时间:2021年07月01日 浏览次数: 【字体:

 

我司第十三届航展叉车租赁项目已按规定完成招标前所有准备工作,现诚邀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投标须知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内容、预算金额、投标报价上限、服务期限

1、项目名称:第十三届航展叉车租赁项目。

2、项目内容:中标人提供叉车和叉车驾驶员,并按招标人要求完成航展物资搬运工作。

3、预算金额(暂定):10651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万陆仟伍佰壹拾圆整)。

4、投标报价上限:106510.00元。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超过投标报价上限的报价,无效。

5服务期限2021年8月12日至2021年10月4日期间,中标人须提供一台叉车和两名驾驶员;2021年9月6日至2021年10月4日期间,中标人再提供另一台叉车和第三名驾驶员。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有效注册的法人机构,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报名时,须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及分支机构投标。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均作无效投标:(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2)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

三、服务要求

1、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进场时间要求,提供车辆(3吨内燃式叉车)和驾驶员,且车辆及人员证照齐全。

2、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转包,如发现转包,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负责。

3、服务期间车辆出现故障,中标人须第一时间安排维修人员进行维修或更换车辆。中标人派出的驾驶员因故不能履职或不服从甲方指挥,经现场保障部负责人核实并发出更换指令,中标人必须在48小时内更换合格驾驶员并到位。

4、中标人需为自有叉车和人员购买相关保险,服务期间发生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责任概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如因执行甲方错误指令导致,则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中标人不得从事与航展指定搬运工作无关的工作,享有向招标人现场保障部负责人反映情况的权利。

5、服务期间,叉车的燃油由招标人负责提供。

6、首次进场的驾驶员需提供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佩戴口罩,配合招标人查验绿码、测量体温。

四、付款方式

本项目无预付款,中标价为暂定合同价,按实结算。服务期限结束后,中标人按结算价款开具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招标人在30日内按结算价款一次性付清。

五、投标报名时间、地点、要求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1日~ 2021年7月7日,每天8:30~12:00,

14:30~17: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珠海国际航展中心新闻中心233室  联系人:杨生 电话:0756-7622068。

3、投标人自行前往上述地点报名,报名时须携带一下资料:

(1)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招标文件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投标报价、开标、定标方式

1、当投标人数量大于3家时,招标人将选取其中3家并通知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价;当投标人数量小于3家时,招标人视情将延长报名时间或选择组织第二次招标。

2、投标报价函投交时间:2021年7月8日15:30前(投标报价函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7月8日15:30。

4、投标/开标地点:集团403室。

5、定标方式:最低价中标。

 

 

招标人:珠海航展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9日